113學年度新住民及子女培力與獎助(勵)學金計畫(預計114年2月21日受理報名)
*報名期間:自114年2月21日(星期五)至114年3月21日(星期五)完成系統報名作(https://sp.immigration.gov.tw/Default.aspx)
並下載系統載有流水編號之申請表等資料,連同應檢附文件,於114年3月28日(星期五)前寄至移民署,以郵戳為憑,逾期恕不受理。
*獎項:
1新住民子女特殊才能獎勵金、總統教育獎勵金、新住民及子女優秀及清寒獎(助)學金:請洽學校申請。
2新住民證照獎勵金:
*申請資格:持有勞動部全國技術士技能檢定測試及格,最近 3 年
(111、112 或 113 年度)勞動部製發之甲、乙、丙或單一級別「中華民國技術士證」之新住民。
*申請方式:
(1)自行上網申請:https://sp.immigration.gov.tw/Default.aspx
2預約到移民署彰化服務站協助申請(預約專線04-7270001分機103、119)